攻:二货痴汉俊美略M攻 | 受:二货痴汉俊美略M攻

受设定是个悍匪,重生到了古代,一个小孩子身上,哎,我受不了的时候,作者动不动就悍匪怎样怎样,这主角哪有悍匪的意思?完全忘了他有个成年人灵魂吧,特别的皮,我就讨厌熊孩子,不咋爱看,促使我弃文的是一段,受跟两个哥哥遇到了个被人贩子追的小孩,小孩为了摆脱人贩子就想把自己卖给受,受就跟孩子签了卖身契,还没给钱说爱卖不卖,回去后被后爹给收拾了(后爹对他很好的)说不应该趁人之危签卖身契,即使这孩子签了卖身契也不应该整那种少爷下人的做派,我真觉得后爹没毛病,签卖身契当然可以,但受老想整那少爷那一套,他们家也就是个中等家庭,买回来帮忙做家务也是可以的,得等整个少爷做派是为啥,不尴尬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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